7天换货服务
一、饰品的调换服务
成品现货调换条件:
1. 饰品售出后7日内 (以销售凭证日期为准)
2. 饰品标价签未摘、无损坏、未刻字或图案,不影响二次销售
戒指指圈未改动;
非特价产品;
饰品重量等信息需与质量保证书上所标信息相符;
凭购买者索取的换货授权码、本人身份证、质量保证书、价格标签牌、发票原件,针对配有鉴定证书的饰品还需凭相关证书方可办理。
二、定制饰品调换条件
1. 定制饰品售出后7日内 (以销售凭证日期为准)。
2. 非特价产品。
3. 凭购买者索取的退换货授权码、本人身份证、证书、价格标签牌、发票原件,针对配有鉴定证书的饰品还需凭相关证书方可办理。
4. 同一钻戒上的裸钻质量问题、戒托质量问题分别进行区分责任,也分别进行区分换货服务(如戒托有问题,裸钻没问题,即仅对戒托进行换货服务)。
三、 钻饰品改换款式服务
1. 凭质量保证书、发票、针对配有证书的饰品还需凭相关证书办理。
2. 该款收取加工费和回购价 :
加工费 = 新饰品制作的加工费(各类饰品加工费收费标准咨询客服)
回购价 = 原饰品的金托重量 × 本店回购价
3. 改换款式需重新制版的,收取起版费,各类饰品起版费收费标准咨询客服。